后勤服务处是学校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,按照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、原则和目标,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。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承担校舍管理与服务、维修及动力保障、餐饮服务、校园环境美化、医疗卫生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资产管理、公用车辆管理等8项职能。
根据我校实际及工作需要,后勤服务处内设5个管理机构:综合服务中心、动力服务中心、校舍服务中心、校园美化服务中心、基建科。
后勤服务处主要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师生生活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,其主要职责为:
1.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后勤服务目标任务,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节能减排工作。
2.负责制订学校后勤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流程。
3.负责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。
4.负责学校房屋和校园道路的维护、维修、土建立项工程。
5.负责校内楼宇、道路、广场、水电、公共设施等维修与维护工作。
6.负责学校通勤、教学科研、生活、外事及其他运输工作,保证交通车辆安全运行和车辆维护与保养工作。
7.负责学校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。
8.负责校园环境建设、绿化建设和维护保养工作。
9.负责全校师生饮食安全供应、卫生工作。
10.负责全校师生、员工医疗保健及卫生防疫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。
11.负责学生公寓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12.科学调配、管理和使用学校委托管理的资产,确保资产保值增值。
13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